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或“立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
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起诉(仲 被诉(被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仲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
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
金亚科技
尚余 500 余万 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
投资者 周旭辉 2014 年报
元 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立信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
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
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所、银信
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所未受到行政
保千里 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所对保千里在 2016
东北证券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
投资者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 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立信等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所申请执行,法院受理
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所账户中资
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所购买了
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
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
处分,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业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金华 2007 年 1 月 2007 年 1 月 201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斌 2022 年 12 月 2012 年 7 月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11 月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志勇 2000 年 5 月 2003 年 4 月 2012 年 12 月 2022 年 11 月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斌
近三年无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志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 万元整
(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65 65 0.0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5 15 0.0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
控 制 审 计 机 构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公告编号:2025-047)。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