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食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4 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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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公司为更好地规范公司治理,拟调整董事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拟对《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
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
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 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
例不得低于1/3,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 例不得低于1/3,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
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
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其中,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 审议决定。其中,战略委员会由 7 名董
事组成,其他专门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 事组成,其他专门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
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召集人。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 事担任召集人。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
董事会负责制定。                 董事会负责制定。
  除上述修订外,章程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
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
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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