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4 1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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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以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叶志学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系
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
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后,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
止或作出相应修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
事会职权。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式行使监事会职权前,公司监事会将依照
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
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
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
中天恒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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