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25-077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以现场结合通
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
专人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皓先生主
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
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林皓先生、杨杰先生、高曦先生、
胡建斌先生、林晟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人员简历
详见附件。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
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
职务。上述提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林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提名杨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提名高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4)提名胡建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5)提名林晟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提名谢涛先生、付东普先生、陈均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前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
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谢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提名付东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提名陈均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方案依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
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鉴于本议案涉及第六届非独立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皓先生、杨杰
先生、高曦先生、胡建斌先生、林晟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津贴方案依据行业和地区
的津贴水平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鉴于本议案涉及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涛先生、付东普先
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玉泉慧谷二
期3号楼4层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简历
信源以来,历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北信源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信息及应用安全防护分会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17%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与公司董事林晟钰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
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皓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
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工贸总公司驻俄罗斯莫斯科办事处负责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
经理,城商/农信部总经理,深圳奥尊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北信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
联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1%的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司曾任董事长研发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重庆北信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北信源信息技术(青岛)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保嘉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信联数贸数据
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0%的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博士。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国际合作重大专项、军口 863、总装
预研等 20 余项课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军队科技进步奖 5 项,发
表 SCI/EI 检索学术论文 60 余篇,拥有发明专利 2 项。现任公司董事、首席战略
官, 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建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7%的股权,与其他持有公
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胡建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海外部总经理、北
京意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晟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林皓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晓娜女士
为母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晟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简历
资格。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科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
处检察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
察部(民事检察处)检察官,现任空谷(广州)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涛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学软件工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北京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VIPP 获GPEP 全球专业教育项目证书。曾任北京东方通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工程师、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和部门经
理等。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曾先后在国内外期刊和学术
会议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安全评价体系研究》与
《深入了解电子口碑--前因与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东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付东
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专业教授,注册会计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任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
院财政系教研室主任,1998年1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计、财务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均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均
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