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4 17: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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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精
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发出会议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
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
同推举独立董事周健主持,独立董事刘永宝、王普查出席。本着谨慎的原则,基
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委托常州皓研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外协加工、向关联方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租房屋是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双方按市场价格定价,交易遵循
公允的定价规则,公司将按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该交易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周健            刘永宝        王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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