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4 17:13: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大唐电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章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
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前
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1-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
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除符合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外,还需依照《公司章程》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且
应当按照《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和《大唐电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
当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
占用的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
的公司资金,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并有利于增强公司独立
性和核心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不得是尚未投入使用的资产或者没有客观明确
账面净值的资产。
  (二)公司应当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对符合
以资抵债条件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资产评估值或者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作为以资抵
债的定价基础,但最终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并充分考虑所占用资金的现值予
以折扣。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告。
  (三)独立董事应当就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或者聘请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应当回避
投票。
           第三章 资金往来支付程序
                  -2-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办理支付时,公司财务
部门除要将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作为支付依据外,还应当审查构成支付依据的
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其它治理准则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并将有关股东会
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策文件备案。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在办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
支付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
             第四章 审计和档案管理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对公司存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
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并建立专门的财务档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当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情形时,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停止侵害并就该
损害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协助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侵占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人
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当公司股东因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导致经济损失而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时,公司有义务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给予提供相关资料等支
持。
                 第六章 附则
                   -3-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解释权属公司董
事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
抵触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唐电信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