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7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
郭砚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与会董事同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
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
事规则》。
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现任监事不
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文件同步废止;监
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等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
记机关核准登记或备案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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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与会董事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
定及废止。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子议 表决结果
案序 审议子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号
交易决策制度》)
度名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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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原制度名称:《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上述修订、制定的制度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与制定、修订并
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逐项表决结果:均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中的第 2.01 项至第 2.07 项、第 2.09 项至第 2.11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