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4 17: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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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52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0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存在对本
次股东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
东会上回避表决、放弃表决或者不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
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
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星期一)的 9:00-12:00 和 14: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2 月 08 日(星期一)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
司。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 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
处,邮编:100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中铁特货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法人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
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英伟 曹宁宁
  联系电话:010-51879802
  传真:010-51876750
  邮箱:caoningning@crscl.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 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登记处
  邮编:100055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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