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3 16: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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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春英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董事李春英先生持有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696,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9%,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李春英先生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春英         董事     1,696,380         0.2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实施权益分派送
转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获取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计划不超过4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7%。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1)李春英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出具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此股份锁定承诺已届满。
  (2)李春英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公司股份。本减持计划符合规定。
  (3)李春英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
股份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无违反承诺
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即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
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
定性。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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