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1 21: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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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5-108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及出席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在2025年10月25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2025-096)。本
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11月21日(星期五)14:30,会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
大道138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9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人共 5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85,268,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决权的股份数 5,4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9%。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9,733,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8.9682%;反对 8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总数的 0.9495%;弃权 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8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6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82.6769%;反对 8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5.9417%;弃权 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3814%。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8,377,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7.4737%;反对 2,2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总数的 2.4393%;弃权 7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87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7.5838%;反对 2,2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40.9551%;弃权 7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461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8,381,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7.4780%;反对 2,2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4371%;弃权 7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8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7.6561%;反对 2,2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40.9181%;弃权 7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4258%。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8,37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7.4689%;反对 2,2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4409%;弃权 8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9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7.5042%;反对 2,2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40.9811%;弃权 8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5147%。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8,369,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7.4638%;反对 2,2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4469%;弃权 8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8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7.4190%;反对 2,2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41.0829%;弃权 8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498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8,375,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7.4706%;反对 2,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4440%;弃权 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8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7.5320%;反对 2,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41.0329%;弃权 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435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8,38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7.4781%;反对 2,2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4365%;弃权 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8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7.6579%;反对 2,2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40.9070%;弃权 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435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8,365,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7.4603%;反对 2,2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4432%;弃权 8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9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7.3598%;反对 2,2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41.0199%;弃权 8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6203%。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8,373,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7.4685%;反对 2,2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4398%;弃权 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9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7.4968%;反对 2,2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40.9625%;弃权 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5407%。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8,37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7.4670%;反对 2,2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4475%;弃权 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8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7.4727%;反对 2,2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41.0922%;弃权 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435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9,656,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8.8843%;反对 90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总数的 0.9971%;弃权 10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11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3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81.2677%;反对 90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6.7417%;弃权 10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9906%。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朱坤华先生、朱旭东先生、温巧夫先生、黄刚
先生、陈忠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6,676,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596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407,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6.0718%。
  表决结果:朱坤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6,690,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61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422,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6.3416%。
  表决结果:朱旭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6,676,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597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408,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6.0825%。
  表决结果:温巧夫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6,659,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578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390,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5.7570%。
  表决结果:黄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6,703,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627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435,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6.5849%。
  表决结果:陈忠琪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夏永先生、陈荣盛先生、徐孝民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6,659,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57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390,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5.7545%。
  表决结果:夏永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6,71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641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448,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6.8286%。
  表决结果:陈荣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6,686,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608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41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6.2709%。
  表决结果:徐孝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宋颖怡、张意璇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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