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1 21:12: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1月
的《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能、游永平、史俊平、肖巧霞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2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能、游永平、史俊平、肖巧霞:
  经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制药或公司)存在以下信
息披露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财务资助情况。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嘉应制药
子公司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向三家非关联企业提供合计6500万元财务资助,
上述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披露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嘉应制药总经理游永平
弟媳刘某民为广东共合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合医药)的控股股东,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共合医药构成嘉应制药的
关联方。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嘉应制药与共合医药开展中成药交易,相关
关联交易涉及金额约87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上述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嘉应制药时任董事长李能、总经理游永平、财务总监史俊平和董事会秘书肖
巧霞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
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其中李能、游永平对公司上述所
有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史俊平对公司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肖巧霞
对公司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
嘉应制药及李能、游永平、史俊平、肖巧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
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全面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加强
对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自
查自纠,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嘉应制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