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选举方隽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方骥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张君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选举徐维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董树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徐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9)个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2表决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
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3、议案4.01、议案4.02、议案4.09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
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
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下
记表》
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
交完整。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邮编:31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人:张君刚、欧荣芳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155859
电子邮箱:002859@zjj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5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附件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
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3
案》 人
选举方隽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方骥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张君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应选人数 3
人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数9个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或营业
姓名或名称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