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器”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航天电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
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 7,752.17 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 5.4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未达到或超过募集资
金净额的 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1 号)核准,公司向 11 名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662,25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0.4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0,619,997.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182,700.25 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2,437,297.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75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借款方式由控股子公司贵州航天林泉电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泉电机”)用于“收购航天林泉经营性资产”及建设“贵
州林泉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由苏州华旃航天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华旃”)用于建设“年产 3,976.2 万只新基建等领域用连接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由江苏奥雷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雷”)用于建设“年产 153 万只新
基建用光模块项目”。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由控股子公司林泉电机、
苏州华旃、江苏奥雷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同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特种连接器、特种继电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年产 153 万只新基建用光模块项目、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 3976.2 万只新基建等领域用连接器产
航天电器 521000111013000324882
贵阳红河路支行 业化建设项目、贵州林泉微特电机产业化
建设项目和收购航天林泉经营性资产”的
项目资金归集,同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及
时将相关资金划转至各子公司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电器 8113201013900109314 补充流动资金
贵阳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贵州林泉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林泉电机 2402051019200142503
公司贵阳锦江路支行 收购航天林泉经营性资产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3976.2 万只新基建等领域用连接器
苏州华旃 521000111013000325130
贵阳红河路支行 产业化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江苏奥雷 2402051019200161661 年产 153 万只新基建用光模块项目
公司贵阳锦江路支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43,062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243.7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38,485.65 万元(包含使用的利息收
入 367.35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
序 项目实施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 的项目尾款及工程质保金) 项目
项目名称
号 主体 总额 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状态
募集资金
余额
特种连接器、特
已完成
建设
化建设项目
年 产 153 万 只
已完成
建设
块项目
年 产 3976.2 万
只新基建等领 已完成
域用连接器产 建设
业化建设项目
贵州林泉微特
已完成
建设
设项目
收购航天林泉 已实施
经营性资产 完毕
已实施
完毕
合计 176,064.92 142,243.73 138,485.65 4,125.43 3,626.74
说明:1、“贵州林泉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系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
户的利息收入 6.98 万元进行了投入;
元进行投入;
元)。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 7,752.17 万元,其中银行利息收入净额为 3,626.7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
细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航天电器 521000111013000324882 6,784.46
红河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航天电器 8113201013900109314 0.00
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林泉电机 2402051019200142503 4.80
贵阳锦江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苏州华旃 521000111013000325130 1.34
红河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奥雷 2402051019200161661 961.57
贵阳锦江路支行
合计 - - 7,752.17
说明: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752.17 万元(含利息收入 3,626.74 万元,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
及工程质保金 1,213.07 万元);
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
种连接器、特种继电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 153 万只新基建用光模块项目”
“年产 3976.2 万只新基建等领域用连接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贵州林泉微特电
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收购航天林泉经营性
资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上述项目符合募投项目结项条
件。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7,752.17 万元(含利息收入 3,626.74 万元,
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工程质保金 1,213.07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
设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投标、询比采购等方式降低厂房建设、设备采购成
本;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根据建设工程及设备采购合同,存在少量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工程
质保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用自有资金予以
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
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期的项目尾款及工程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用自
有资金予以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相应的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销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予以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经审议董事
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7,752.17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和工程
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后续
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用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同时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予
以终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铎 王立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