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于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9)。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8 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2 人因退休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涉
及的合计 42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4,552,41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
为准。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