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5-06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编码
以投票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8)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3)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等相关公告。
议案 1.00 需逐项表决,子议案 1.01、1.02、1.03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办公室会务组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相关文件须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以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并与公司
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 真:010-82776677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 LCC 写字楼 6 栋 1407
邮 编:515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月8日下午3:00。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8)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需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划“√”,作出投票指示;
(2)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均用符号
“—”表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