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 2025-055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30 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 38 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电力数智产业园 1 号楼 1101 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董事 7 名,董事唐江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以视频接入方式参
会。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经海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
决议:
(一)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在此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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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草案)。
(三)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草案)。
(四)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草案)。
(五)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草案)。
(六)同意《关于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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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独立董事李同春先
生向本届董事会提出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职
务,辞职后李同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李同春先生辞职将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 9 人,但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
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李同春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仲林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资料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仲林林先生,1990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图卢兹第三大学,电
气工程、等离子体工程博士双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 年起在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任职,现任: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院党委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委员、IEEE PES 中国区输配电技术委员会检测试验技术分委会理事、江苏省电源学会高压
与等离子体专委会副秘书长;从事高电压、等离子体、人工智能技术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获
得过“江苏省工程热物理学会科学技术奖(基础类)一等奖”、
“江苏省电工科学技术奖一等
奖”、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等离子体及应用专委会优秀青年学者提名奖”等;主持多项国家级
/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截至目前,仲林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仲林
林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
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七)同意《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在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
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 49 条之规定,现指定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 38 号,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 1 号楼 1101 会议室。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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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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