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5-08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含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08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的议案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上述议案 1 和议案 2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避表决,该等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
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
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
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
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2 月 09 日 17:00 之前送
达或传真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事会办公室。
会。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院 11 号楼
邮编:100176
联系人:高晗
联系电话:010-87163976
传真:010-6789228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电子邮箱:info@iat-auto.com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
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尔特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
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的议案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
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