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2025-081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 东 上 海均瑶 ( 集团)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称“均瑶集 团”)持有 公司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拟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3%,即不超过 65,520,157 股。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减
持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做相应
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均瑶集团发来的《关于拟减持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相关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020,862,080股
持股比例 46.74%
IPO 前取得:348,389,44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672,472,640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历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原因
均瑶集团及上海均
瑶航空投资有限公
上海均瑶(集团) 司(以下简称“均瑶
有限公司 投资”)受同一实际
控制人王均金先生
第一组
控制。
均瑶集团及均瑶投
上海均 瑶航空投
资有限公司
人王均金先生控制。
合计 1,056,929,057 48.39%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5,520,157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1,840,052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3,680,105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2026 年 3 月 1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以及历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股东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
说明: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控股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承诺:自吉祥航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的股份,也不由吉祥航空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
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
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数的20%,
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该期间内
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
归公司所有。
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公司股份前,
应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所持公司股
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所持本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均瑶集团根据其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决定。在减持期间内,
均瑶集团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控股股东的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均瑶集团承诺,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