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1 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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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强
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把企业文化推上公司战略管理日程,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定义: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体团
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
范的总称。本制度所指企业文化包括:
伦理、企业道德等;
资源理念、营销理念、生产理念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企业文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企业文化管理的领导工作,企业文化管
理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包括董事会、经理层、党群工作部、工会相关人员。公司分
管领导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作职责
  (1)审定企业文化建设方案;
  (2)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
司的相关部门
  (1)建立完善公司企业制度建设;
  (2)负责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活动;
  (3)开展公司对内、对外企业文化宣传;
  (4)负责组织公司企业文化评估,编制企业文化评估报告;
  (5)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企业文化宣传栏的维护;
  (7)负责公司网站的内容维护与更新工作;
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   企业精神文化层面
  第六条   企业精神文化
             第四章   企业制度文化层面
  第七条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执行的基础,是企业文化得以贯彻实
施的基本保障。公司员工应该严格遵照执行,若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   人力资源理念
  人力资源管理准则:以工作培养人,以事业激励人,以良好的薪酬吸引人,
以严格的考核鞭策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制;
  提高员工素质要从员工的招聘管理开始,加强员工工作积极性要从员工激励
及员工的自我职业生涯发展做起,让员工充分发挥其价值,同时也得到合理评价
并获得科学回报。具体操作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九条   销售理念
  企业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地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目标。品牌、质量、销售
渠道、服务和市场份额则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关键要素。加强相关要素的管理
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最基本保证,是产品的最好代言人,也是企业一直努力追求的目标。服务是企业
的对外窗口,是企业整体形象的体现。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是保障企业长期发展
和创立名牌的前提条件。可靠稳定的质量和优越的服务是市场竞争力的关键,也
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全体员工应对产品质量检测严格把关,提高服务质量要
求,使公司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持续保持在一定高度,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做出
最基本的贡献。
管理、市场分析、竞争分析、产业研究信息等。客户信用管理机制可以减少呆帐、
坏帐的形成;客户关系管理可以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在留住老客户的同时开
发新客户,不断拓展销售市场,增强营销渠道管理,强化与客户群体的关系。市
场分析、竞争分析及产业研究信息是抢占市场份额、把握有利竞争机会所必备的
手段。
  第十条   生产理念:重视产品质量
同时,实施对生产过程中安全的全面监控和关键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是生产控制
的基本步骤。
门的首要职责。
制生产成本的可行方法。
              第五章   企业物质文化层面
  第十一条    公司是员工工作生活的家园,各位员工应当注重维持和营造干
净、舒适的工作环境。
  第十二条    员工作为公司整体形象的一部分,都应极力维护公司荣誉与利
益,“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确保公司的整体形象不受损害。
  第十三条   公司企业文化宣传
   《尖峰视界》是员工了解公司动态、决策的窗口,也是公司了解员工的方
式之一。
过不同方式促进公司各级领导与下属各级员工的交流沟通。
性,改善员工生活质量,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的最好途径。相关部门制定
年度活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标识:公司标识代表着一个公司的形象,应使客户看到公司
的标识就知道公司以及公司的品牌。公司在品牌形象设计、规划、实施推广方面
必须保持高度一致。
               第六章   企业文化评估
  第十五条   企业文化评估管理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牵头,由集团办公室、党群
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分块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每年针对企业文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由企业文化
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组织编制并解释,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
效,修改亦同。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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