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1 17: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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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8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资金,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人民币53.5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具体回购方案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数10,228,7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0%,最高成交价为41.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59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11,053,819.66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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