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8 名激励对象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4.12 万股。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解除限售的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