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5-121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新能”)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
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东方新能认缴出资
额为 24,0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60%;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为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11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合资公司已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北京市朝阳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主要登记信息如下: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
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东方日新(北京)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