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 B 股 编号:临 2025-045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
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增厚每股收益,维护公司价值并提高公
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上海机电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 债权申报所需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