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2
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4
三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6
累积投票议案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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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以
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
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
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
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
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
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会议主持人的许可
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
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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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
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
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
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
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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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智巷 7 号,日月星座大厦 3 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明康先生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委托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三、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四、会议审议事项
累积投票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选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七、全体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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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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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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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非独立董事张建中先生、王烨先生已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
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傅凌晓先生、卢建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如下:
纳集团生产制造工程师,ABC 集团 CAE 工程师,通用汽车集团项目机械工程师,庞巴迪航空
公司项目工程师。于 2022 年 9 月加入公司,担任运营总监。
傅凌晓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傅明康先生、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女士之
子,实际控制人、董事傅凌儿女士之弟。截至目前,傅凌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
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于 2025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浙江皇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北仑税务学会会长。
截至目前,卢建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任职条件。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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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审议。
以上人员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