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1 16: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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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确保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
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
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
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
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材料,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提问的,应事先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
记。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
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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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
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
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如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
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
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
票最终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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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 1 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一)会议召集人: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文功先生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推举计票、监票人
     (六)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七)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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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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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公司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威腾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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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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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
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或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分红回报规划作出调整。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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