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 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1 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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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5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0: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 11 名。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
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原公司独立董事徐樑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林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聘任需事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方可聘任。林刚先生书
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后附候选人简历)
 审议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 14: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审议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林刚先生简历
广州公司经理助理,赛奥机械(广州)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州赛奥碳纤维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复合材料首席(教授级)工程师,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
务理事,副秘书长,科普工委会主任委员,全国碳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上海碳
纤维复合材料专家委员会专家。
  林刚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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