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5-066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1 人
?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04.4657 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3.13 元/股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1 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4.4657 万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简述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
划》主要内容如下:
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
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以及外籍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股票 票占本次激励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总量的 计划公告时公
(万股) 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元法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7.54 8.40% 0.02%
汤华 副总经理 23.92 11.45% 0.03%
杨晔 副总经理、董秘 4.78 2.29% 0.006%
二、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162.68 77.86% 0.23%
其他人员(共18人)
合计 208.93 100.00% 0.2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
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配偶、父母、子女。
归入“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为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计划激励对
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归属时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首次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度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1)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入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入增长率不低于20%;
增长率不低于40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
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下同。
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公司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时,激
励对象才可根据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予以归属。个人当期归属比例的计算
公式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B、C/D 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A/B+ B C/D
归属比例 100% 8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三)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四)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五)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21 人,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04.4657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归
属相关事宜。
(二)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归
属比例为 50%。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期限要求。
对应考核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8,205,657.64 元,实现扭
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0%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
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
计算依据)
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 均已满足归属条件。
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
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下同。
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
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
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B、C/D 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
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
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 本次激励计划 21 名激励
示:
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
评价结果 A/B+ B C/D A/B+,个人层面归属比
归属比例 100% 80% 0% 例为 10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
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
(二)归属数量:104.4657 万股
(三)归属人数:21 人
(四)归属价格:3.13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股票 票占本次激励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总量的 计划公告时公
(万股) 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元法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7.54 8.40% 0.02%
汤华 副总经理 23.92 11.45% 0.03%
杨晔 副总经理、董秘 4.78 2.29% 0.006%
二、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162.68 77.86% 0.23%
其他人员(共18人)
合计 208.93 100.00% 0.2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
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配偶、父母、子女。
归入“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为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 2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
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 2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
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
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
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
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
行相应摊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
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
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
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意见》;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