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绿茵生态
股票代码:002887
收购人: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334 号创展大厦 1 号楼 703(天津杰
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67 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一致行动人 1:卢云慧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一致行动人 2:祁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格
式准则第 16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绿茵生态拥有权
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绿茵生态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
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各方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收购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本次收购
系绿茵生态实际控制下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
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
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
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
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摘要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
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
指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摘要
公司/上市公司/绿茵生态 指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瑞恒合伙 指 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指 卢云慧及祁永
卢云慧女士和祁永先生将其合计持有绿茵生态 9.86%的股份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指
协议转让给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卢云慧、祁永与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股份转让协议》 指 2025 年 11 月 19 日签署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334 号创展大厦 1 号楼 703(天
津杰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67 号)
成立日期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祁雨薇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0116MA82MRCL5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一致行动人 1
姓名 卢云慧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501021963XXXXXXXX
住址 天津市河西区
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永久居留权
(2)一致行动人 2
姓名 祁永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81964XXXXXXXX
住址 天津市河西区
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永久居留权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与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瑞恒合伙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卢云慧女士和祁永先生为夫妻关系,瑞恒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祁雨薇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及祁永先生之女。因此瑞恒合伙、卢云慧女士及祁永先生为
一致行动人。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情况
瑞恒合伙成立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设立的合伙企业。截至
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瑞恒合伙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瑞恒合伙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瑞恒合伙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祁雨薇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天津 无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本次收购目的
为优化股权结构,2025 年 11 月 20 日,收购人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
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2),本次权益变动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
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
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
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收购人已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
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收购人暂无其他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收购 方式
一、收购人本次收购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瑞恒合伙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祁永 54,600,000 17.84% 40,950,000 13.38%
卢云慧 93,915,120 30.69% 77,392,000 25.29%
瑞扬合伙 46,800,000 15.29% 46,800,000 15.29%
卢云平 1,018,969 0.33% 1,018,969 0.33%
瑞恒合伙 0 0 30,173,120 9.86%
合计 196,334,089 64.15% 196,334,089 64.15%
注:祁永与卢云慧为夫妻关系,卢云平与卢云慧为姐弟关系。瑞扬合伙与卢云慧、祁
永为一致行动人。
二、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三、本次收购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卢云慧、祁永
受让方: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价款:299,015,619.2 元。
资金来源: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自有资金
支付安排:(1)《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并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本次协议
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50%;(2)取得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1 个月内支付全部转
让款。
盖章后生效。
本次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及股份转让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收购涉及的卢云慧、祁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超过
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人瑞恒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与祁永
先生之女祁雨薇。因此瑞恒合伙、卢云慧女士及祁永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协议转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
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关于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之“第四节收购
方式” 之“一”。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祁雨薇
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卢云慧
祁 永
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
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祁雨薇
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
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
卢云慧
祁 永
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