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
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优化股权结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本次转让前持有公司 30.69%股份)、祁永先生
(本次转让前持有公司 17.84%股份)与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恒合伙”)(本次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签署了《天津绿茵景
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卢云慧与祁
永合计持有公司 30,173,1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9.86%)转让给天津瑞恒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受让方瑞恒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
与祁永先生之女祁雨薇。因此瑞恒合伙、卢云慧女士及祁永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
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
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受让方瑞恒合伙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过户后,将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特别约定:自本
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
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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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的通知,为优化股权结构,卢云
慧女士和祁永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与瑞恒合伙签署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 30,173,12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 9.86%)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给瑞恒合伙,转让价格为 9.91 元/股,
转让总价款为 299,015,619.2 元。
因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与瑞恒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系一
致行动人之间内部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
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转让后,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前后,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祁永 54,600,000 17.84% 40,950,000 13.38%
卢云慧 93,915,120 30.69% 77,392,000 25.29%
天津瑞扬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 46,800,000 15.29% 46,800,000 15.29%
限合伙)
卢云平 1,018,969 0.33% 1,018,969 0.33%
瑞恒合伙 0 0 30,173,120 9.86%
合计 196,334,089 64.15% 196,334,089 64.15%
注:祁永与卢云慧为夫妻关系,卢云平与卢云慧为姐弟关系,天津瑞扬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与祁永及卢云慧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权益变动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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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河西区。
市河西区。
(二)受让方
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号楼 703(天津杰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67 号)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 36.4%。具体如下图: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 1:卢云慧
转让方 2:祁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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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转让方 2 转让 13,650,000 股)
转让价款:299,015,619.2 元
资金来源: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自有资金
支付安排:(1)《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并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本次
协议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50%;(2)取得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1 个月
内支付全部转让款。
四、所涉及相关事项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让股份,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
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响。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