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9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
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253 号)。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昆明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云呈贡高保字(2025)第 11070001
号),对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兴业银
行昆明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云呈贡高保
字(2025)第 11060001 号),对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塔塑胶”)向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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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
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②本合同保证额
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
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③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
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
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
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
分。④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
兴业银行 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
红创包装 5,000.00 5,000.00
昆明分行 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
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
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
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
署无需保证人确认。⑤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
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
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
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
权的一部分。
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
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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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三年。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
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④如债权人与债务
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
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
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
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⑤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
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
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⑦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
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⑧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
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
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
兴业银行 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②本合同保证额
红塔塑胶 5,000.00 5,000.00
昆明分行 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
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③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
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
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
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
分。④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9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
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
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
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
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
署无需保证人确认。⑤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
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
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
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
权的一部分。
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
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
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④如债权人与债务
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
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
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
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⑤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
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
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⑦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
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⑧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9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45.19%;公司及子
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902,946.9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59.49%。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