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20: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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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作,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李春英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春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选举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春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本
科。李春英先生先后任职河北保定四八二厂工艺科工艺员、国家建材局
秦皇岛玻璃研究院一所工程师、深圳律普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
圳和运达电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进入公司,先后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全资
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96,380股。李春英
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春英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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