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5-74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2025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会议室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计 482 人 , 代 表 股 份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3,161,916,18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67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76 人,代表股份 165,924,88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1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3,320,455,328 2,498,261 4,887,480 股份数量 159,078,147 2,498,261 4,887,480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中小
效表决权股份 99.7781% 0.0751% 0.1469% 股东有效表决权 95.5632% 1.5008% 2.9361%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3,325,318,465 1,645,123 877,481 股份数量 163,941,284 1,645,123 877,481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中小
效表决权股份 99.9242% 0.0494% 0.0264% 股东有效表决权 98.4846% 0.9883% 0.5271%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3,325,686,480 1,683,808 470,781 股份数量 164,309,299 1,683,808 470,781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中小
效表决权股份 股东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3,228,295,943 99,125,845 419,281 股份数量 66,918,762 99,125,845 419,281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中小
效表决权股份 97.0087% 2.9787% 0.0126% 股东有效表决权 40.2002% 59.5480% 0.2519%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3,325,746,366 1,711,123 383,580 股份数量 164,369,185 1,711,123 383,580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中小
效表决权股份 99.9371% 0.0514% 0.0115% 股东有效表决权 98.7416% 1.0279% 0.2304%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3,325,727,966 1,760,523 352,580 股份数量 164,350,785 1,760,523 352,580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中小
效表决权股份 99.9365% 0.0529% 0.0106% 股东有效表决权 98.7306% 1.0576% 0.2118%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3,325,737,026 1,751,063 352,980 股份数量 164,359,845 1,751,063 352,980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中小
效表决权股份 99.9368% 0.0526% 0.0106% 股东有效表决权 98.7360% 1.0519% 0.2120%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乾坤、孙小茜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