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20:09: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应用系统的、规范
的方法,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的独立、客观地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如下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资产安全;
 (三)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
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统一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
会及其审计委员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受董事长的领导。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
的审计人员,负责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法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
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监督。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高的
审计、会计、业务水平和必要的经济、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组织业务
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并以专业熟
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开展审计业务;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独
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
中心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中心合署办公。
  第十条 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对其为进行各项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
息的机密性予以尊重、保守秘密,并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须的情况下才使用该信
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应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
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线索
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
间的关系。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
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
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建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
所有业务环节,开展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管理审计、信息系统审计
及合规审计等主要类型的审计工作。
  财务审计:主要是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进行审计;
  内控审计:主要是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对公司整体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及执行结果进行审计,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
度、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实施情况
的审计等。
  专项审计:主要指对公司资产、负债、利润有重大影响的收入、成本费用、
应收账款等项目进行审计,包括基建、技改预决算审计、科研项目审计等;
  管理审计:主要指以公司的各管理部门为基本对象,通过对公司各管理部门
应承担的责任及其履行状况的检查以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而进行的审计,包括
价格审计、合同审计、质量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理
审计等;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信息系统审计:主要对信息系统计划、开发、实施和维护等方面进行审计;
包括不限于数据与计算机程序的访问控制、数据处理作业、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程
序、物理访问控制、业务持续计划与灾难恢复、数据库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输入、
输出相关的活动进行审计;
  合规审计:主要对组织(或特定部门、流程、项目)是否遵循了相关的法律
法规、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以及内部政策进行的审计。
 (三)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
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
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每年年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年度
工作总结报告;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公司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四章 内部审计权限
  第十五条 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
审计对象。
  第十六条 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或特定事项实施
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 根据需要参加或召开与内部审计职责有关的会议,并取得有关会
议记录等文件资料。
  第十八条 在履行职责时,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部门)及时提供真实、完
整的计划、预算、决算、财务资料、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招投标资料、经济合
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必要的信息管理
系统技术文档、后台数据,并对其审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文件
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九条 在履行职责时,有权实地查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有权进行
工作流程实地测试。
  第二十条 在履行职责时,可以根据需要对被审单位(部门)的相关人员进
行访谈。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十一条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可能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并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
已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行为,向审计委员会提出相关建议。
  第二十二条 在履行职责时发现公司规章制度或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可以向
相关单位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 内部审计程序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包括:
 (一)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内部审计事项,并提前通知被
审计单位或人员准备审计资料;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与协助内部审计部
门的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
实性负责;
 (二)内部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情况,通过实施计划的
审计程序,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编制内部审计工作底稿;
 (三)内部审计部门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
据,出具审计结论或内部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式提交前,会通过与被审计单位
沟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四)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
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
往来、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
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
和评估的重点。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因审计力量不足可聘请公司内部具有与审计事项
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或经公司同意可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二十六条 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将审计过程中所积累的各种资料,
包括审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底稿、各种审计证据、被审计单位提供和通
过各种形式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加以集中、整理、分类和归档形成审计档案。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六章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分级督导制度,审计项目组长
为一级督导责任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为二级督导责任人,督导人员负有指导、
监督和复核责任。
  第二十八条 根据岗位分工和审计工作需要建立分级汇报制度,审计人员在
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审计项目组长、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人、审计委员会汇报。
  第二十九条 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并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计项目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
                  第七章 奖惩
  第三十条 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以及揭发
检举违法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由公司
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提供账簿、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审计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的;
 (六)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
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七)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藏、侵占公司财产的。
  第三十二条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依照
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被审公司造成损失的;
 (四)泄露被审单位商业秘密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公司章程》规定
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首航新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