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20: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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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6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新集团”)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朗新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 5 名(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3 名。现将本次董事会的
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徐长军先生、彭知平先生、翁朝伟先生、
朱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姚立杰女士、李晓女士、
邓祎璐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
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通过股东大会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与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
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研究生学历。朗新集团创始人与实际控制人之一,1989 年至 1996 年任职于华
北计算机技术研究所;1996 年至今任职于朗新集团,现任朗新集团董事长。
  截至目前,徐长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286,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徐长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年至 2010 年历任北京朗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2011 年至今任朗新集团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彭知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彭知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任职于朗新科技有限公司;2007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甲骨文(中国)有限公司;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邦道科技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新电途的执行董事、众畅科技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翁朝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1,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翁朝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学位。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4 月,朱超先生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银行部,担任执行总经理等多个职务;2014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蚂蚁集团,
担任资深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朱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人才,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2009 年至今任教于北京交通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职朗新集团独立
董事。
  截至目前,姚立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立杰女士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现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全球并购重组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曾获美国会计学会国际会计分会博士生奖学
金,并荣获中央财经大学青年英才、鸿基世业优秀学术论文奖等多项教学科研奖
项及荣誉称号。现任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朗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拟任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香港中文大学、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研究助理,
研室主任以及朗新集团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邓祎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祎璐女士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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