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35,973,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848%。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8,698,5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0%。
人共计 68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8,861,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数 16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8,698,5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732,667,4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权 646,0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6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87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56,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742%;反对 2,65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009%;弃权 646,0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60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49%。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郭俊汝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