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 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19: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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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家
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
司股份 55,026,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7 %,其所持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基于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拟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434,917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55,026,693股
持股比例          19.5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55,026,693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434,917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434,917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6 年 3 月 1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
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本公司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参考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公
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期间,本公司减持所
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
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
发行人股份,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 个月,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遵守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
  在本公司进行减持行为时,本公司亦将遵守本公司届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发行人所上市的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
规定。
  (6)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进行,在
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
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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