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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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2 日起
至 2026 年 3 月 11 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
超过 6,012,450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远思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7,527,921      33.69
  注 1:远思实业的股东中,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春杰先生持股占比 90.00%,
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汉荫先生持股占比 10.00%。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3,659,642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总股本为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 200,415,027 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 3.00%,减持总数不超过 6,012,450 股。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
调整。
年 12 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1 日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远思实业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东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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