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丽琴女士、曹达龙先
生、蒋建强先生、曹武先生、王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史海昇先生、罗亮先生、汤晓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史海昇先生、罗亮先生、汤晓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
董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汤晓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
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
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历。1998 年至 2008 年 8 月任上海多利汽车配件厂销售总监,2008 年 8 月至今历
任上海多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总经理、执行董事,2010 年 6 月至今任
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达亚汽车配件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大庚不锈钢有限公司监事,2025 年 8 月至今
任多利霭德兰汽车配件(昆山)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邓丽琴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先生、董事蒋建强先生、董事曹燕霞女
士、高级管理人员曹武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邓丽琴女士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72,501,845 股。邓丽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邓丽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历。1996 年至 2008 年 8 月任上海多利汽车配件厂厂长,2008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
多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监事,2010 年 6 月至今任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
事长,2021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大庚不锈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
盐城达世多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 年 8 月至今任多利霭德兰汽车配
件(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曹达龙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长邓丽琴女士、董事蒋建强先生、董
事曹燕霞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曹武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曹达龙先生与董事蒋建强
先生为翁婿关系,与董事曹燕霞女士为父女关系,与高级管理人员曹武先生为父
子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曹达龙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7,199,000 股。曹达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曹达龙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历。2001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上海东洋电装有限公司模具设计主管,2005 年
任上海多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昆山达亚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盐城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盐城达世多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常州多
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芜湖中氢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
蒋建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先生、董事长邓丽琴女士、董事曹燕霞
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曹武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蒋建强先生为实际控制人曹达龙先
生之女婿,与董事曹燕霞女士为夫妻关系,为高级管理人员曹武先生之姐夫,与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蒋建强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3,405,350 股。蒋建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蒋建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任安徽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常州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25 年 4
月至今任昆山达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 年 8 月至今任多利霭德兰汽
车配件(昆山)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曹武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先生、董事长邓丽琴女士、董事蒋建强先
生、董事曹燕霞女士为一致行动人;曹武先生为实际控制人曹达龙先生之子,与
董事曹燕霞女士为姐弟关系,为董事蒋建强先生之妻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曹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62,910 股。曹
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经查询,曹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历。1999 年 9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上海多利汽车配件厂出纳,2008 年 8 月至今历
任上海多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出纳、主办会计、财务部部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
安徽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金华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监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玉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王玉萍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75,760 股。王玉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王玉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2008 年 3 月至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4 年 1 月至
咨询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总经理。
史海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史海昇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史海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史海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今任上海世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罗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罗亮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罗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罗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历。2019 年 7 月至今任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担任江苏省科技厅、山东省科技厅、南京
市科技局项目评审专家。现任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江苏太仓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汤晓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汤晓建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汤晓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汤晓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