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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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方攸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3 人,实
际亲自出席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
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鉴于本计划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
对授予该名激励对象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00 股进行作废。
  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已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
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
条件,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156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
股票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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