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尚纬股份
股票代码:6033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广元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广胜
本报告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尚纬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广元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自身资金需求。
二、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减持或增加其在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6,2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上述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1)、《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及提前终止减持
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
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李广元 68,250,500 10.98 6,200,000 1.00 62,050,500 9.98
李广胜 250 0.00 0 0 250 0
合计 68,250,750 10.98 6,200,000 1.00 62,050,750 9.98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2,050,500股,
占 上 市 公 司 目前 总 股 本 的 9.98% , 其中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所 持 有 的 上 市 公 司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
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六个月内未有买入尚纬股份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因集中竞价
减持和司法拍卖被动减少尚纬股份的股份情况如下:
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1),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广元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6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6%)于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3 月 4 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司法
拍卖,竞买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最高价竞得,上述司法拍卖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广胜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8%)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司
法拍卖,竞买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最高价竞得,上述司法拍卖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户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
行动人李广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竞买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最高价竞得,上述司
法拍卖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广胜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5,721,3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被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
司法拍卖,竞买人赖秋羽最高价竞得,上述司法拍卖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9),2025 年 11 月 3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广元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 6,2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广元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乐山市
股票简称 尚纬股份 股票代码 603333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广元 -
人名称 注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动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 实际控制人
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68,250,5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0.98%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6,200,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1%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5 年 11 月 3 日-11 月 20 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广元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