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 董事换届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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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109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审议并
通过:
  提名周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396,171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4724%,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肖长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486,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8295%,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思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云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6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232%,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肖艺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731,488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774%,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曾丽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53,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145%,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毛磊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
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梅乐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罗春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数为 9 人(含 3 名独立董事)。本次换届未导
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
人士,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后,公司董事会中兼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董事的选举为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治理
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均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其存在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周芳女士、肖长锦先生、张思远先生、朱云国先生、肖艺女
士、曾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毛磊先生、梅乐和
先生、罗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评;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情况
  姓名      不再担任的职务   职务变动原因
                               (含控股子公司)
 寿淼钧         董事       届满到期       其他职务
上述人员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招股说明书》。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周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59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
程师。1975 年 1 月至 1976 年 9 月,任宁波市鄞县布政晨光小学代课老师;1976 年 9 月
至 1987 年 11 月,任宁波金星乐器厂团支书;1987 年 11 月至 1989 年 2 月,任宁波华
侨精密仪器厂技术科长;1989 年 2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宁波新芝科器研究所所长;
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任宁波新芝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兼职情况外,该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周芳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 22,396,1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724%,周芳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与肖长锦先生为夫妻关系及一致行动人、与肖艺女士为母女关系及一致行动人。除上述
关联关系外,周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肖长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5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1979 年 8 月至 1989 年 2 月任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调查队综合技术室工程
师;1989 年 2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宁波新芝科器研究所技术总监;2019 年 5 月至今,
任宁波易中禾药用植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2001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兼职情况外,该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肖长锦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14,48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295%,肖长锦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
一,与周芳女士为夫妻关系及一致行动人、与肖艺女士为父女关系及一致行动人。除上
述关联关系外,肖长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长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思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8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年 2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职务;
     截止公告披露日,该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张思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思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云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宁波奥力孚集团职员;2001 年 11 月至今供职于本公司,现任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披露日,该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朱云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6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32%,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云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肖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4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8 年
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宁
波易中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宁波易中禾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宁波易中禾药用植物
研究院有限公司市场负责人;2022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宁波易中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长;2025 年 3 月至今,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助理。
     截止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兼职情况外,该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肖艺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 3,731,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74%,肖艺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
周芳女士为母女关系及一致行动人、与肖长锦先生为父女关系及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
联关系外,肖艺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艺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曾丽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5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截止公告披露日,该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曾丽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53,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45%,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曾丽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毛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1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光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宁波保税区永新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2011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辉煌光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宁波永新诺维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新颢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11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君禾泵业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总
经理兼技术总监;2022 年 2 月至今,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伏尔
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兼职情况外,该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毛磊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毛磊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梅乐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大学讲师;1997 年 1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0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授、主任(挂职);2009 年 3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生物与化
学工程学院)教授、院长;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
科科研处处长、教授;2015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授、副
院长;2020 年 4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
管委会副主任;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
授;2021 年 2 月至 2025 年 1 月,金华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2025 年 3 月至今,阜阳理
工学院(民办本科高校)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教授、院长;2021 年 7 月至今,任宁波健
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兼职情况外,该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梅乐和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梅乐和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罗春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2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8 月,担任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市涟钢支行会
计;1995 年 8 月至 2001 年 8 月,担任深圳天舒贸易有限公司会计、审计;2004 年 7 月
至 2008 年 5 月,担任广东东软学院信息管理系讲师;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
任华南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4 年 5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杭州电
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今,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任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兼职情况外,该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罗春华女士未持有
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春华女士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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