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107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
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
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相关修订对照情况具体如下: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一)《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事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七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第七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 主持。
……
董事会由 9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由 9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分别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士。 少 1 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辞职等事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辞职等事
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 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
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职务。 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通过董事会选举产生,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
担任召集人。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 计委员会成员。
(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且至少 1 名独立董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且至少 1 名独立董
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分别
举产生。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九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公司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
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上述制度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
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