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115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召
集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其他
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
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
“投资者服务专
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
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
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920685 新芝生物 2025 年 12 月 4 日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新芝生物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选举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00);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3.00、4.00);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
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6.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曾丽娟;联系电话:0574-88350060;邮箱:
dmb@scientz.com;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技术区木槿路 65 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编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选举董事(如适用)
(需逐项表决,候选人人数大于应选人数的,为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等于应
选人数的,为等额选举)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