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39 号华鑫科技园 D3 栋 3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代行董事长金凡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董事栾晓君先生、陆晓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690,146,409 99.9266 1,118,185 0.0661 123,700 0.0073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选举刘爽女士为公
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议案 2 为普通决议议案,
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蒋毅、张文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