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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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106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张思远、寿淼钧、梅乐和、毛磊、罗春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
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拟在董事会中增
设副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总人数不变,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0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0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
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周芳女士、肖长
锦先生、张思远先生、朱云国先生、肖艺女士、曾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周芳女士、肖长锦先生、张思远先生、朱云国先生为连任,曾丽
娟女士、肖艺女士为新任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
责。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
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毛磊先生、梅乐
和先生、罗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罗春华女士为
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
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
承诺》(公告编号:2025-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毛磊)》(公告
编号:2025-11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梅乐和)》(公告编号:2025-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
告编号:2025-1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通知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11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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