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 长药 公告编号:2025-099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
案字0042025020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
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虽已于前期推进预重整,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
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
(2024)309号)(以下简称“《重整纪要》”)予以自查,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
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属于《重整纪要》第9条“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
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
据显示,公司2024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2,840,659.2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上市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对其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
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
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风险警示。
公司2025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第三
季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2,572,815.83元。若经审计的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
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和业务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
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决定书。在立案
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药控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432,840,659.21元,未分配利润-1,589,707,417.48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961,728.50元,公司经营净现金流量连续3年负数,
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由2022年的16.15亿元,2023年的11.98
亿元下降到2024年的1.12亿元,下滑严重;大量债务逾期,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
讼,导致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所涉诉讼、仲裁141起,涉案金额合计188,54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为436%。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资金紧张,存在大额逾期债务和逾期担保,债权人的起诉行为使部分
子公司相关资产及权益被冻结或被强制执行,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影响。对此,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履行偿债
义务,化解现有债务,降低诉讼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110,608.03万元,其中逾期有息债务
偿债能力下降,随着有息负债的逐渐到期,未来可能会发生更多逾期债务。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的账户余额合计609.68万元,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为161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112个,占已开
立银行账户总数的比例为69.57%。公司将持续跟进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后续进展情
况,客观评估其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星存在未按时缴纳的欠税1.2亿元,主要系长药控股与
长江星重组过程中,将长江星及其子公司从开始经营以来所有的未开票收入进行
了补充申报。长江星及子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因资金周转等导致无法在税务机关要
求的期限内按时完成缴纳税款。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
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