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18: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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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143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
额 4,605.63 万元,其他关联方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余额 3,526.25 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其他关联方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 0。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资金占用的清偿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
华核字[2025]0011008835 号),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截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我们不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
占用清偿情况表中所列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以外的
其他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 公司股票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
等相关规定,如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
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或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 2025 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均处于被立案调查阶段。2025 年 7 月 25 日,因
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公司被立案调查。2025 年 9
月 29 日,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被立
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
见或决定。
  ?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预计无法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
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
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
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披露
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
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廖志远和张忠安采取
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汤晓春和刘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9 号)
(详见公告:2025-081),公司以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等方式,通过第三方向控
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其中:
  (1)2024 年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16,764.52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控股股
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10,719.32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控股股东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余额 4,605.63 万元;
  (2)2024 年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 26,065.81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4,845.59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3,526.25 万元。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清偿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完成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和利息的
清偿,其他关联方已完成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和利息的清偿:其中,控
股股东已向公司偿还非经营性占用本金 4,605.63 万元、利息 438.78 万元,合计
   针对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事项,公司已于近日
向江西证监局提交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9 号)的整改报告。同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5]0011008835 号)显示,截
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因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上海证券
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涉及收入确认、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公司 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2,682.2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5,571.61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等相关规定,
如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
为负值,或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将在 2025 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
月 31 日前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1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
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
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预计无法在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5003 号)。因公司涉嫌年
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5005 号)。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廖志远先生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
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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