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212 名,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97.85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
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
同意。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相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
意见》。
了《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后调整)
进行了核实。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同意。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 21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5.00 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
公告》,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告》,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
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40%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
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 万元、经审计的2024年净利润为46,880.48万
为:2023-2024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7.97 元,2023-2024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为92,532.56
亿元。 万元,超过7.97亿元。第一类激励对象业绩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 核条件已达到目标。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
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持股计划(若有)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
作为计算依据。 员工持股计划(若有)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
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安工智能业务西南
片区营业收入为1,646.01万元、经审计的2024
年安工智能业务西南片区营业收入为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
为:2023-2024年安工智能业务西南片区累计营
南片区累计营业收入为13,256.82万元,超过
业收入不低于4,700万元。
注:上述“安工智能业务西南片区营业收
达到目标。
入”以经审计的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寰宇众恒科
注:上述“安工智能业务西南片区营业收
技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创造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
入”以经审计的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寰宇众恒科
为计算依据。
技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创造的营业收入的数值
作为计算依据。
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考核 本次解除限售的21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结果 均在良好及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期个
解除 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均为100%。
限售 100% 60% 0
比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后,激励对象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
除限售的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
期即将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数 33,751.10 万股的 0.59%。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本次解除限售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量占获授限制性
票数量(万股)
(万股) 股票数量比例
一、第一类激励对象
沈陈军 副总经理 20.00 6.00 30.00%
何顺意 副总经理 20.00 6.00 30.00%
羊永华 副总经理 20.00 6.00 30.00%
宋宗斌 董事会秘书 15.00 4.50 30.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共 197 人)
二、第二类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共 11 人)
合计 659.50 197.85 30.00%
注:上表不包含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激励对象及所涉及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
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
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
司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交所的
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解除限售等手
续。
六、备查文件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