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5-09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2025-084)。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6,701,437.94 元,盈余公积为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522,897.83 元,
盈余公积为 23,493,752.34 元,资本公积为 10,570,853.75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
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31,589,162.51
元和资本公积 205,112,275.43 元,两项合计 236,701,437.94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江苏宏泰拟使用盈余公积 21,522,897.83 元用
于弥补江苏宏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
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
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公司及江苏宏泰将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
式进行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下: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债权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江阴青阳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三楼证券部
联系人:周吕嫒
联系电话:0510-68826620
电子邮箱:gxcl@kuangshun.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