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5-060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沈飞”或“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沈飞公司”)、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航
公司”)及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88,767,997.25 元、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5,471.70 元,以上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人民
币 1,088,843,468.95 元(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
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0 号)同意注册,中航沈飞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不含增值
税 ) 人 民 币 29,245,283.02 元 ,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到 账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汇
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 7-00001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
荐人、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编号:2025-043)。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金额
号 投入金额
中航沈飞、
沈飞公司
合计 1,075,783.32 400,000.00
注 1: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注 2: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
飞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的实施主体。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7-00017号),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1,088,843,468.95元,具体情况如
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1,088,767,997.25元,本次置换的募集资金为1,088,767,997.25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拟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沈飞公司局部
搬迁建设项目
复合材料生产
目
钛合金生产线
能力建设项目
飞机维修服务
项目
中航沈飞、
沈飞公司
合计 4,000,000,000.00 1,088,767,997.25 1,088,767,997.25
注 1: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注 2: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
飞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的实施主体。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75,471.70元(不含
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综上所述,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
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航沈飞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沈飞公司、吉航公司及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换金额共计1,088,843,468.95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
专审字[2025]第7-00017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截至2025年10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